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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
    省教育厅 2007-4-3 点击数:

    江



    苏教基〔2007〕7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已经省政府和教育部批准,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和领会新高考方案,全面理解、正确把握新高考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新高考方案顺利实施。各地在贯彻落实新高考方案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课程管理,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上好各门课程。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高考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同时要指导监督各高中学校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努力把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在贯彻新高考方案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基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附件:《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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