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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网 2007-11-2 点击数:

      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必须将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纳入县本级预算,管理“以县为主”,不得下放到乡镇。原由乡镇财政负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部分,原则上应上划县级财政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会同县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统一性、完整性、公平性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编制预算,将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细化支出内容,把农村义务教育的合理需求,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农村中小学预算反映了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涉及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在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时,应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民主理财,确定预算建议草案,保证清晰地反映学校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具体说来,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有以下四方面要求:

      1、预算的内容要全。要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也就是说,“吃饭”和“建设”的钱都要有。

      2、预算的数据要实。收支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要可靠、稳定,支出要有政策依据。做到收支平衡,不留硬缺口。

      3、预算的安排要细。每项收入、支出要预算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有的还要细化到具体时间。

      4、预算的执行要严。应该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不能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应该用于建设支出的不能用于运转支出,应该用于学生支出的不能用于教师支出。要保证学校的每项经费支出都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发挥资金使用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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