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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表彰南通市民办学历教育规范办学先进学校、个人的决定
    通知 2007-3-23 点击数:

    通教发〔2007〕15号


    关于表彰南通市民办学历教育规范办学
    先进学校、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

        近年来,各民办学校加强领导,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决定对南通市崇海中学等七所民办学历教育规范办学先进学校、苏金山等八名民办学历教育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民办学历教育规范办学先进学校(7所)
    南通市崇海中学      
    海门市实验学校
    启东市折桂中学      
    通州市白兰中学
    如东县实验中学      
    如皋市实验初中
    海安县海陵中学

        二、民办学历教育规范办学先进个人(8个)
    苏金山    南通市濠河中学
    陈锦善    南通市东方中学
    王美华    海门市能仁中学
    陈卫新    启东市百杏中学
    蒋晓飞    通州市金田小学
    朱学云    如东县掘港天一学校
    梅  立    如皋市安定高级中学
    吴瑞祥    海安县女子职业学校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办学历教育    规范办学    表彰    决定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2日印发
    (印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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