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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市区新任教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佚名 2007-11-23 点击数:

    通教办师〔2007〕2号

    关于举办市区新任教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崇川区教育局、港闸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做好市区新任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帮助新任教师确立新的教育观念,提高他们的师德素养,使其尽快地胜任本职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2月举办市区学校新任教师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从我市新任教师素质现状及发展需求出发,促进新任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切实提高新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新任教师对教育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艺术及课堂教学组织方式等方面的了解。

        二、培训对象

      在市区学校从事学科教学的2007年毕业的新任教师。

        三、培训方法

      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研修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多用互动、探究、合作学习的模式。在学员自学文件、资料基础上,聘请有关专家、领导及在中学教育教学中取得丰富经验、成绩突出的特级、优秀教师授课。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7年12月15日至30日,共6天计48学时(每周六、日上课)。培训地点在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五、考核与结业

      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项目为:1.平时听课考勤记载               15%
                  2.学员听课记录和培训学习小结      15%
                  3.综合笔试                      35%
                  4.说课(含基本功考核)           35%

      考核成绩合格,出勤率符合有关规定,方可结业,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新教师上岗培训证书”,并作为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的主要依据。

        六、其他要求

      1.本次培训我局委托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承办,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即按培训对象逐一通知到具体人员,并督促其按时报到,不得缺席。

      2.培训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其培训情况将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反馈到所在学校。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新任教师    岗位    培训    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
    (印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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