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南通市教育局
通招委〔2008〕1 号
关于做好2008年南通市初中毕业
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市直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切实做好2008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我们制定了《2008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执行。
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科学合理设置考试项目,促进中考体育考试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逐步接轨。今年我们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列入中考体育考试内容。
二、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体育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体育考试成绩必须按规定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录取依据。
三、市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南通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的考试工作,由各地教育局、招办按照《2008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考务人员送考下乡等措施,使学生就近参加体育考试。
四、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措施,要加强对交通车辆、考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考场必须配备医护人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安全。在体育考试之前,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招办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原国家教委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并按市招办下发的中考体检统一软件格式进行体检信息采集。各地在组织考生体格检查时,要特别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并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不得隐瞒疾病,坚决消除不安全隐患。凡因患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免试或减试。
五、体育考试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的领导,建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科学安排,严格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安全第一和方便考生”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市招委、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考试项目评分的科技含量,增强体育考试的信誉度,减轻工作量(如使用电动计时等)。
各县(市)的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请于三月十五日前报市招委、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
1、《2008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2、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体育考试项目规则》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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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初中 体育 考试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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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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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40份) |
附件一:
二○○八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2008年4月。
三、考试内容:(1)50米跑、200米跑;(2)一分钟跳绳或掷实心球(2kg);(3)篮球或排球。考生在(1)(2)(3)组中各选测一项,共三项,另加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播操。
四、考试规则: 50米跑、200米跑、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2kg)、篮球运球、排球垫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广播操的场地器材要求及考试方法见《体育考试项目规则》。
五、总分及评分标准:三项总分为30分(各项满分为10分),计入中考总分。各县(市)不得降低分值,评分标准另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者不加分,不及格者扣1分;广播操合格者不加分,不合格者视情况按每0.5分段酌情扣分,扣满1分为止。
六、组织工作:
1、体育考试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须成立由各有关方面参加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市区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的体育考试、体格检查,由市教育局、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选调的裁判员、监考人员必须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体育考试的场地器材,必须经县(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设立监察员,成绩要有监察员监记,确保准确无误,成绩纪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底,另一份交学校),成绩都必须当考生的面公布,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由学校组织的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播操,考前必须建立学校测试领导小组,并统一组织测试,学生的测试成绩必须公示一周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或招办。市及各县(市)考试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每所学校进行抽测认定。
七、对病、残学生体育考试的处理办法:
1、因病、残、伤、例假不能或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根据病、残、伤等程度,分别申请免试、缓试。
2、申请免试、缓试的考生,均需有医院诊断书和学校证明,分别由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经市或县(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3、对免试考生的体育成绩计算方法: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体育成绩按27分记入中考总分;对因参加比赛、训练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及格以上的考生,体育成绩按27分记入中考总分;其它申请免考体育的考生,以21分记入中考总分。免试考生的成绩由各地考试领导小组及有关专家审定。
4、对缓考者给予补考机会。补考由市、县(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组织,集中在市、县(市)统一进行。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办法。
八、市考试方案解释权属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附件二:
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鸿杰
副组长:葛苏强 须 功
成 员:蔡 群 虞谷生 许 晓
附件三:
体育考试项目规则
一、50米跑、 200米跑
场地器材:在200米以上环形跑道上进行,跑道5条,地面要平坦,跑道线清楚,发令枪2支、发令旗1面、口哨2只,秒表若干块(每道三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考试方法:5人一组(补考时至少2人一组),遇风时,一律顺风跑,每人跑一次,起跑姿势不限,但不得穿钉鞋或皮鞋、塑料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或挖穴,三次起跑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开、停表计取成绩均按田径规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并当场公布纪录成绩。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陪跑和接受场外指导,如因他人犯规而影响成绩者,须经考点主考同意,在当日进行一次性补考,因自身原因影响成绩者不得补考。
二、一分钟跳绳:
场地器材:纱绳(重量为62—68克),在平坦的场地进行。
考试方法:考生在1.5米半径的圆圈内跳绳。每跳跃一次,同时摇绳一回环(即从身后开始绕身一周圈,绳过脚)为一次(双飞只计一次)。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前或身后),则计算一次失败,该次不计数,可继续进行。跳绳考试场地安排在平坦的地面上,场地上画若干个半径为1.5米的圆圈,圆圈的数量可根据考试流程或分组确定,考试时由专设的发令员直臂高举红旗,示意考生准备,再鸣哨(同时计时)开始跳绳。一分钟到时鸣哨停表,考生停跳,最后记录考生一分钟的跳绳次数。每位考生可试跳二次,并按最好成绩评分。考试用绳统一使用“新健”牌纱绳。
三、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在平坦的场地进行。
考试方法:考生在白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身体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不能触及投掷线前的地面。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取最好一次的成绩评分。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看球的着地点。丈量和登记成绩时,监考老师必须唱出成绩,使考生听清楚。落地区需标明距离数。
四、排球垫球
场地器材: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地上进行,测试区域为每人3米×3米。考试用球为软式排球(统一使用“金宝路”牌软式排球)。
考试方法:考生持球站立在规定的考区内,连续正面双臂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考生每次垫球应达到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00米,垫球时间为1分钟,计垫球次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失误拣球后可继续垫)。每个考生测试一次。
注意事项: (1)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 (2)为方便判定垫球高度,可将排球场的球网调整到相应的高度,或者在测试区域外相距0.5米处插两根标杆,标杆顶端用橡皮筋或标志线相连,将标杆调整到相应的高度进行判定,测试时通过比较垫球的高度和球网或标志线的高度进行判定。
五、篮球运球
场地器材:考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标志杆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个。考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 考试方法: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注意事项 : (1)考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2)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3)受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测直至取得成绩。
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成绩,根据南通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测试方法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
七 、广播操
教育部推荐的第二套全国中小学(幼儿)系列广播体操《青春的活力》或《时代在召唤》。
广播操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试,整套操动作准确到位、协调连贯,节奏准确,按节拍完成动作者即为合格。如某节动作有明显错误、不到位、不协调者,即该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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