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教〔2008〕5号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等院校、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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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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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省委教育工委、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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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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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45份) |
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实 施 意 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是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颁布十周年,做好今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要、责任重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标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强势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南通教育持续、健康、领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证,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教育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在确保政令畅通上要有新作为 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党的各级纪检组织的重大责任。全市各级教育纪检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举措,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在促进教师廉洁从教上要有新成效 坚持把经常提醒教育与严格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突出重要时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纠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一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二是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租赁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三要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四要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证券、违规进行股票交易、违规建房购房、违规插手经济活动、违规使用机动车辆、违规放任纵容亲属子女经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要全面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针对当前教师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准则》,明确规定教师廉洁从教八个方面的严禁内容: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教的宴请、健身及娱乐等活动;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及违规到校外兼职取酬;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学习资料、生活用品等商品;不准违反政策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准为校外办学机构推荐生源从中收受好处;不准收受回扣佣金、商业贿赂;不准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加大查处违规行为的力度,对违反规定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年度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要对其高职低聘;情节严重者,不仅要追究纪律责任,而且要取消教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三)进一步推进纠风治理,在维护群众利益上要有新成果 纠风治理工作继续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少教育收费信访举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争取信访举报数量在苏中苏北最少,有更多的县(市、区)实现月度乃至年度零举报,治理工作早日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加大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力度。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督促落实省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重点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长效机制。要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针对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问题,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各地要积极探索创建教育投入达标县(市、区)的有效途径。 二是加大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要着力治理少数地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肃查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政策问题,确保招生收费稳定有序;清理中小学违规服务代办收费问题,严禁以服务代办为名乱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积极探索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回归公办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三是加大推进均衡发展的力度。城市择校乱收费,是群众意见较大的一个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解决择校乱收费的治本之策,也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抓紧制订有关发展规划,完善中小学基本标准。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特别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动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逐步缩小学校间的过大差距。改革和完善中考中招制度,使其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加大查处违规收费的力度。今年要在媒体上公布第三批教育乱收费重点监控学校,以增强警示作用。在教育局直查快处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纠风、监察、物价等部门的力量,建立市级联席会议直查快处中心。凡是国家有关部门转办的收费信访件,由市纪委领导亲自带队进行调查处理,其他信访件由联席会议部门组织查处。在信访处理上力求快速有效,着重解决越级信访、重复举报的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认定为违规收费的,学校负责人先停职后处理。责任追究实行上查一级,对分管学校收费工作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对学校乱收费典型案件,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是加大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力度。召开全市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工作推进会,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各县(市、区)今年要基本达到规范收费示范县的要求,未达到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达标或授予荣誉称号,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评为素质教育先进县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各高校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争创省级首批“教育收费规范高校”。 六是加大建立规范收费长效机制的力度。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体制,努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努力使规范办学、规范招生、规范收费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和听证制度、管理和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坚持公开、规范收费。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预警系统,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监察,在保障教育依法行政上要有新进展 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继续加强对招生考试、干部调动、教师聘用、职称评定、资格认证、基建工程、评比表彰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今年要重点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对效能建设开展监察。按照市委开展“效能革命”的要求,坚持原则、突出重点,着力规范和加强效能建设,切实加强效能管理,探索绩效管理新机制,促进工作效能全面提高。 二是对剥离资产清查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学校(单位)所属1996年至2006年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剥离资产清查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或损害企事业单位合法利益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对全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开展监察。今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把全市每一所公办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幼儿园,让幼儿享受良好的教育条件,促进教育党风廉政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上要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意见》,坚持重心下移、工作前置,采取走访、约访、专访、回访等多种形式,定期定点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参加下访活动,努力发挥表率作用。各地、各院校(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化解信访矛盾,有效解决影响教育和谐发展的问题,同时要善于发现案件线索。 全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毫不松懈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基建工程、图书采购等领域发生的案件,快速查处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特征,进一步拓展案源线索,切实保障“有案可查”;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特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切实保障“有案严查”;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检验性特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切实保障“有案办好”。 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认真执行“一案四报告”制度,进一步放大办案效果。要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统一。在总结案件教训的基础上,要定期对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人员在廉洁自率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六)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发挥功效上要有新探索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教育系统防治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组织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惩治体系等五大体系,建立起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从而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加强对青少年的廉洁教育,是时代赋予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新的重大任务。在一年多试点工作基础上,召开全市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意见》,广泛使用廉洁教育读物《江海清风》,以学科渗透、主题活动、环境育人为主渠道,积极培养青少年的廉洁素养,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广大教师要坚持廉洁从教,发挥言传身教的示范、熏陶作用。同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注重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围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干部人事、招生管理、教育财务、教育收费、商业经营、政务校务公开和学校办学十个方面,建立健全廉政管理制度。同时突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在完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产经营招投标的基础上,实行图文印刷、物业管理招投标,探索建立直属学校(单位)集中招投标机制。加快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对投标方实行诚信市场准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处罚失信、违规的市场主体,对招标方实行违纪责任追究制度。 深入推进廉政监督工作。按照十七大提出的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行政监督与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以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廉政监督的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