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师〔2008〕4号
关于举办南通市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南通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岗位工作综合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为实现各地区域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条件,经研究,决定举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岗位责任感,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切实了解幼教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系统掌握新课改对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教育理论素养和教学综合能力方面的相关要求,为顺利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奠定基础,以适应我市幼教师资队伍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准不断提高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幼儿园尚未获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幼教工作政策法规
(二)学前教育学
(三)学前发展心理学
(四)学前教育基本素质和能力(含说课)
四、培训管理与时间、经费安排
(一)本次培训由我局委托南通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如皋高等师范学校承办,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个人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为减少工学矛盾和学员负担,集中培训利用双休日进行,培训单位送教到县(市),请各地协助安排好培训场地。培训总学时为6天(48学时)。
(二)培训费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149元(含报名费、考核费),教材费25元另计。
五、考核与结业
参训学员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达到规定时数并完成相应的作业及总结,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单位盖章、市教育局验印的《南通市幼儿园教师培训结业证》,培训成绩计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
六、其它要求
(一)具体培训实施安排:按县(市)、区为单位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培训时间为:
|
时 间 |
地 区 |
承办单位 |
|
3月下旬至4月 |
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 |
南通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
|
5月份 |
海门市 |
南通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
|
6月份 |
通州市 |
|
9月份 |
启东市 |
|
5月份 |
海安县 |
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
|
6月份 |
如东县 |
|
9月份 |
如皋市 |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尽快通知各幼儿园,排出相关培训人员,并填写《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15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同时报我局师资处、南通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各一份。市教育局师资处电话:85098830 ,E-mail:szc@mail.ntjy.net;南通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电话:85529796,E-mail:pxzxwzl@163.com;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培训处:87631311,E-mail:mjsxs@126.com。
附件:南通市幼儿园教师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二○○八年四月十日
|
主题词:幼儿园 教师 培训 通知 |
|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
|
(印数:15份) |
附件:
南通市幼儿园教师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和职务 |
工作单位 |
详细通讯地址 |
详细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薄、身份证一致;
2、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工作单位电话、传真、住宅电话、手机、小灵通号码,必须填写清楚、完整。
|